男朋友死后,我跟我小叔的爱人在一起了。 只因他是我男友的弟弟,他们?得太像了。 而我,跟我死去的小叔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 我们彼此争吵、磨合、依靠,变成疯子。 就在我实在受不了再次寻死的时候。 他近乎歇斯底里。 「我爱你,我爱你啊!」 「你走了,我就什么都没有了。」 1 三年之后,我们一同出席五年一度的高中同学聚会。 饭桌上的人们看?我们俩,脸色有一瞬间的古怪,而后什么都没说,依旧敬酒聊天。 从南方的旱灾聊到北方刚下的一场雪。 席间,我喝了太多酒,喝得脸颊燥热,腹中水涨,想跑出去上个洗手间。 陈惊澜在和他的朋友聊天,下意识用手扶住我要磕上的桌角,甚至头都没回。 我轻轻地拍他,他就收回手,抬头看我一眼。 「路上黑,看着点。」 「好。」 放眼一扫,有几个人眼里闪动着奇怪的光芒。 是一种近乎慈悲的怜悯。 ?被关上,我站在热闹之外,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到卫生间。 酒楼的厕所没有异味,亮堂不已,我解决完之后洗了手,站在高高的镜墙前,看着自己迷离的神态。 有几个女孩子在长廊那聊天,似乎在等待伙伴。 我听见曾经的同学小声提起旧事。 「你们还记不记得当初 16 年的运动会?我那时候穿着玩偶服,把那几个好看的都抱了。」 「记得啊,你追着人家跑,两个人一起摔在沙地里。」 「跳远项目的志愿者费了老鼻子劲,才把你们身上的沙子抖干净。」 她们笑开了。 又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。 因为所有人心里都浮现出了同一个名字:「陈惊澜。」 那时候的陈惊澜是最有名的阳光帅哥,他得了物理科目全校第一,照片被挂在荣誉墙上,从此在学校一炮而红。 被扑进沙地里,还护着那个玩偶女孩的,就是陈惊澜。 「陈惊澜变了好多。」 她们说。 「说实话,他和叶眷走进来的时候,我都快认不出来了。」 「他之前那次同学聚会还笑得像个饼,跟我们炫耀他男朋友,现在看着,没了魂一样。」 「当然,叶眷也没好到哪里去。」 「他们俩在一起,这不是互相折磨吗?」 有人叹了一口气:「我说个不好听的,都是对方的替身,真把人当日本人整啊。对食从来都没有好结果的。」 「啊,这说的就有点过分了吧。」 「反正我觉得,既然真的爱一个人,为什么要找替身?」 女孩子们开始往外走,渐渐走远了。 我呆呆地盯着镜子里的影子,思绪像夜里的雪花一样翻飞,最后轻飘飘地落在地上,变成一望无际的虚无。 她们说得不错。 爱一个人,看见和那个人相像的面容,只会想起他,徒增对那个人的爱恋。 有情人会选择看见花莞然一笑,背弃者才会把花摘下来当替代品。 我笑了一声,脸却很僵硬。 再回到席间时,陈惊澜给我剥了虾,把虾线去得很干净。 这是我小叔叶浔的习惯,我却替他领受了这份好意。 夜已经深了,人们都喝得醉醺醺,聊得越来越大胆。 「惊澜,你真的不回淮安了啊?」 「多可惜啊,你那个公司前几年不是都要上市了吗,我还打算入股呢。」 陈惊澜一愣。 话语声渐渐安静了下来。 所有人都知道,那个公司是叶浔和陈惊澜一起开的,只因为叶浔喜欢江南,才把地址选在淮安。 在未亡人面前提旧人是不合时宜的。 我挽着陈惊澜的手,给他倒了杯茶。 「说什么呢。」 有人打断了那个人的话,往他嘴里塞了个奶油小馒头。 「唔,」他似乎才反应过来,脸霎时红了,「抱歉抱歉,我没有别的意思,我就是想问问投资的事。」 陈惊澜扯出一个笑,话很轻:「没关系,有项目我一定告诉你。」 「多谢啊,你的眼光可比我们有前瞻性啊大学霸。」 一个危机又这么揭了过去。 2 散场的时候,我和陈惊澜肩并肩往外走。 浓重的夜色盖下来,压得伤心人喘不过气。 雪天路滑,司机堵在路上,我们便一起和曾经的好友告别。 大家都与我们拥抱,留言要我们多去找他们玩一玩,要开心一点。 这些善意像是一张毯子,裹着短暂的热气。 目送人群远去,我看着对面那家老张麻辣烫,胳膊推了推陈惊澜。 他看过来,问:「怎么了?」 我朝那边一努嘴,道:「你记不记得,我小叔当初最喜欢吃你家附近的老张麻辣烫。」 陈惊澜也看了一眼,平静地点了点头。 「就喜欢煮粉的土豆片,加两勺麻辣酱。」他笑着伸出手指比了比,「吃麻辣烫的那个碗,这?ū??么大。」 我也笑,说:「吃不完的都丢给我。」 陈惊澜促狭地看我:「我哥吃你的剩饭也不少吧。」 「那又怎么了,吃不完留给他的是赏赐。」 我笑骂一声。 之后,又安静下来。 这样稀松平常的对话实在难得,我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自己醉了时间,还是忘了伤痛。 陈惊澜今晚也喝了不少,那一身黑大衣下的身躯笔挺地立在屋檐下,看不出他背负的重量。 我看着他,乱乱地想了很多。 很多人都不解,为什么我俩要成???为替身之家,睹人思人的感觉想来并不好受。 起初确实是的。 前两年,我们之间以争吵居多。 做替身的第一步都是把自己装进陌生的模具里打磨,他指责我没有小叔的开朗,我骂他不如他哥哥温柔。 有一次,我完成了一笔高额的设计商单,跑到陈抚云名下的清吧里大醉一场。 回到家之后,我看着坐在沙发上的陈惊澜,把他当成了梦里的陈抚云,拽着衣领就要亲上去。 陈抚云会温柔地舔舐我,叫我:「乖孩子,把嘴巴张开。」 而后和我耽溺在一个漫长的吻里。 陈惊澜不会,他狠狠地把我推开了,斥责我:「你看清楚,我不是陈抚云!」 我的额头不小心磕在茶几上,酒意醒了一大半。 「对不起……对不起……」 一声又一声,不知道是在和陈惊澜道歉,还是在和陈抚云道歉。 亦或者是在和我自己道歉。 陈惊澜是有气的,叶浔不喜欢喝酒,他不高兴只会去街边找流浪的猫狗,大喊着手慢无,然后抱回他的猫咖里。 他看着我泪流满面,指着我鼻子骂:「你一点你小叔的影子都没有!」 可我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气,看见他那双赤红的眼睛。 「叶浔养了你这么多年,你居然对猫毛过敏。」 我怒上心来,说:「你不也从来不知道老家的酒怎么酿吗?」 两个人就这么互相指摘对方的缺点,仿佛心上人的完美是一面照妖镜。 说到最后,我大哭出声。 我比他们都小两岁,是个徒有聪明智商,没有点明情商的笨蛋,我骂不过陈惊澜。 陈惊澜一边哽咽,一边浑身颤抖地把我抱紧了。 他说:「不许哭,不能哭啊,你哭了,他们都要托梦来打我的。」 「万一挤走名额,你晚上就梦不到我哥了。」 我一听,咬紧了嘴唇,血腥味蔓延开来,牙关之间还能溢出嗓子眼里的嘶吼。 嚎啕的夜晚过去,醒酒之后,又不敢遇见对方,刻意避开了。 生怕自己的脆弱先被发觉,也担心替身和心上人差距太大。 再然后,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我们都放弃了磨合。 都明白自己变不成对方想要的模样,因为心上人一定不会允许爱人变成陌生的自己。 于是,我们就变成了假面超人,两个挂着熟悉脸庞的模特。 彼此心里的那点怨恨,也逐渐显露出本质。 不是怪对方哪里演得不像,只是太想念心里的那个人了。 3 一阵风吹过来,凉丝丝的雪雨吻在脸上。 我回神,搓了搓冻僵的指节,问陈惊澜:「明叔还没来吗?」 他看了看手机的信息,皱着眉回了一句,和我解释:「他困在北山桥了,他家离那边近,我让他先回去吧,我们打车走。」 我自然没有意见。 回去的路上,司机师父避开了几个地图标红的街道,带着我们拐上了环城快速路。 他问我们:「你俩娃子刚刚不走,我都送了一趟又回来了嗦。」 这话带着口音,我听着像是淮南的,瞅了瞅陈惊澜。 他攥着手心,笑着回答:「在送人噻。」 「喝多了是哇?我说你们都年轻,要注意点身体,都是熟悉人,聚会什么的尽量就别喝了。」 我说:「聊到兴头了,不喝都不痛快。」 他们俩哈哈笑了几声。 高架空荡的道路上,行车的灯光像一条漫长的河。 我们就变成鱼在河里漂流,所有的惆怅似乎都在不重的车载音乐里化开。 到家的时候,我已经睡了一觉。 陈惊澜把我背在身后,往小区里走。 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了,万籁俱寂,我伸手摸他的耳朵,还是酒后的温热。 他被我冰冷的手指冷得一激灵,往上托我的腿,道:「不要闹我,等下把你丢路上,信不信。」 我笑,慢悠悠地说:「不信,你丢不下我的。」 陈惊澜哼笑,道:「当然,我今晚敢丢了你,有人做鬼都要爬上来揍我。」 「你哥揍你很多吗?」我实在好奇。 「还好,看我做了什么吧。」他想到,于是说,「当初高考完选学校,我去了淮南,他就狠狠揍了我。」 我问:「为什么?」 他说:「因为我是去淮?ü?南追你小叔啊,本来以我的成绩可以留在平京,之后继承家里的酒业。」 「原来你哥这么忙,是因为你把摊子都丢给他啊。」我锤了他一拳。 陈惊澜痛呼一声。 「啊,很痛的。你收着点劲。」 「快走吧你。」 他没了脾气,默不作声地走着,安静不到片刻,又说:「你又瘦了好多。」 我往天上看,盯着昏黑的层云,含糊地嗯了一声。 陈惊澜不放过我:「前几天保姆说你基本上不吃饭,今晚也没吃多少。」 我就不说话。 「吱声。」 「吱。」 他一句嘿呀,一巴掌拍我腿上:「我可是答应了我哥,要看着你吃饭的,你别让我交不了差。」 「没事,他不会揍你,我护着你。」 「你护着有什么用?你不在,他该揍还是揍。」 片刻,他又说:「吃不下饭,我们就去看看医生,顺便去检查一下肠胃,不然你还怎么看管我哥的酒庄?别在你手里倒闭了。」 我嗤他:「你也一样,该吃药就吃药。早点回淮南,别把我小叔的公司和猫咖干没了。」 关心的话说成刀子,扎在对方身上,我们就这样相处。 意图通过刺痛领会尚在人间的滋味。 陈惊澜嗯了一声,道:「没大没小的。」 管他呢,没大没小的我和没小没大的他已经到家了。 4 近年关,陈惊澜总算是看不下去我的日常饮食,把我带去找了医生。 谢萍湘是陈惊澜的好朋友。 他看见我的时候还有点错愕,之后反应过来,我是叶浔的侄子。 两个人把我围在中间,要我老实交代自己的情况,我抱臂捂住胸口,挡住嶙峋的瘦骨,一语不发。 谢萍湘没招了。 他问陈惊澜:「你们应该是住一起的吧,你说说,他平时吃饭睡觉怎么样?」 陈惊澜打开手机,把保姆的报备丢给谢萍湘,示意道:「你自己看吧。」 「1 月 6 日,一天只吃了一顿,半碗饭不到。」 「1 月 15 日,晚上失眠,半夜起来调了一杯纸飞机,苦得咂嘴,又回去睡了。」 「1 月 22 日,早上起来吐了两次,空腹催他称了体重,51kg。」 …… 谢萍湘的眼神落在我乌青的眼底,问我:「为什么吃不下东西呢?」 我轻声开口:「会觉得恶心。」 「惊澜,你先出去吧。」谢萍湘把手机还给他,「我和他聊聊天。」 陈惊澜凝了我半晌,抬步走了,顺便把门带上了。 「还会做噩梦吗?小眷。」 我缓缓点头,苦涩道:「我经常梦见云哥打我呢。」 但是怎么可能呢,陈抚云现实里,甚至不舍得让我下厨房染上油烟。 谢萍湘静静听着,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树洞。 「我有些时候总觉得,我很懦弱,毕竟当初只需要纵身一跳就能去看他。」 「但是看见陈惊澜,我又不敢了。」 「我当时想着,陈惊澜哥哥走了,爱人走了,我是被小叔带大的,是他的遗嗣。如果我也走了,他该怎么办?」 「而且江水也太冷了,我跳下去,会多难受啊。陈抚云会心疼我吧。」 我讲得有点乱,不知不觉就裹挟了鼻音和泪花。 一杯温水放在手边,我从水的倒影里看见自己深深凹陷下去的脸颊。 「……我变得好丑,谢医生,陈抚云会不会认不出我。」 那天,谢萍湘没有说什么,他听我讲完这些年的故事,悉数装进了泪腺里。 我在离去时看见他拭泪,无言,抱着我的药走出他的诊室。 陈惊澜也不告诉我他们之间说了什么,只知道那段日子里,我从谢萍湘那回来的每个晚上,他都在阳台抽烟。 夜月照得人心感冷冽,我默默给他递毯子,说:「我今天吃了不少东西。」 陈惊澜掐掉烟,不去纠结我说假话。 他把毯子接下来,上下扫视我:「那记得多穿两件,去泡个脚再回房间。」 我便关上玻璃门,回望他孤寂的背影,像一具弯垂的松木。 他一直坐到月盘被削成弦,又到过年了。 几个保姆和司机都给放了假,陈惊澜就自己给我做饭吃,他炒了一手好菜,和我对酌几杯。 我基本上没动筷子,他不知道从哪端出来一碗面,卧了两个鸡蛋。 他温和地说:「生日快乐,叶眷。」 我在氤氲的烟气里恍惚,问他:「你怎么知道?」 「前两天,我回了一趟淮南,翻到了阿浔的日记本,你生日不在四月,在除夕夜。」 「以前,你每年过年都要躲岁呢。」 两颗眼泪掉进汤碗里。 「因为小叔不让我熬夜守岁,骗了我,说年兽喜欢吃掉最嫩的孩子。」 「他不就是这样的人吗,没事。」 陈惊澜把酒瓶拿开了,关上灯,掏出他那个已经老旧的 Zippo,歘地燃起一簇小小的篝火。 「小眷,许个愿望吧。」 我隔着火光看陈惊澜的脸,他与陈抚云的面庞竟合二为一了。 我闭上眼,许下了与几年来截然不同的心愿。 一一「就像爱人期盼的那样,我们都好好活下去吧。」 那盏火灭了,灯亮的那一瞬间,陈惊澜的手机响起电话铃声。 律师在那边泣不成声:「陈哥,肇事者来自首了。」 5 闷雷砸下来的那一刻,是刺眼的白光,后来才是震耳欲聋的响声。 我们两个人赶到警局门口,下车的时候差点栽倒在地。 那不过十米的距离,我们互相搀扶着才走完。 一如这如同烈火烹煎的短短几年。 律师是小叔的至交,他在嚎啕的人群里找到我们,告诉我们自己得到的消息。 那个肇事逃逸的人已经被刑事拘留,暂时没办法见面,等一会有专门的人跟大家讲案件进程。 陈惊澜拉着我,在律师的指引下提前走进了会议室。 里面有暖气,亮着灯,我从没觉得灯光是那么的明亮。 我攥着陈惊澜颤抖的手指,心想,四年的愿望,总算要成真了。 然而等熙攘的人群都坐定,对话人却面色复杂,播放了一段道歉的自白。 肇事者是个 46 岁的男人,白发堆满了垂下的头颅。 他流着泪道歉:「对不起。」 「我没有办法,我女囝得了病,三年前在高速上是我分心,看她喘不上气了,才一脚油门撞上了变道???的车。」 之后,环环相扣,一辆撞一辆。 「我不敢停下来,女囝要死了,一时着急就跑了。」 画外的老警察问他:「那你不会报警吗!」 「我不敢,」他揪着头发,陷入极度的痛苦,「女囝的病花了好多钱,我没钱赔他们了,想着应该也不会出什么人命,就趁着天黑下了高速,把女囝交到了她妈妈手里,把车赶紧卖了,一直躲在女囝的医院附近。」 「我不敢去看她,只能用手机和她妈妈视频。」 「十一天前,她死了,她妈妈把她带回家。」 「我女囝瘦得只剩骨头了,那么一点点,跟她出生的时候没多大区别。」 「死的时候,她浑身都是紫的,隔着屏幕一直喊我爸爸。」 泪水糊了男人满脸,他痛哭道:「我知道都是报应,我对不起女囝,也对不起那些可怜人,我该死。」 「我没想到会有车子爆炸,对不起……我该死……」 剩下的声音,我听不清了。 陈惊澜跪在地上扶住我,我看见他的脸变得惊恐,焦急地说着什么,我看见飞奔过来的警察和律师,看见白炽的灯光染上血红的雾色。 而后是声音,仿佛从远处荡开来,终于传进我的耳朵里。 「他吐血了!」 「快打 120 啊,喊医生!」 陈惊澜胡乱地擦拭我嘴边的鲜血,把手指插进我的嘴里,勒令道:「不许咬舌头!」 回答他的,是滚滚而来的恨意。 我嚎叫出声,扯着陈惊澜的衣袖,一遍又一遍地喊。语无伦次,?ü?撕心裂肺。 「……我好恨啊,我好恨啊啊啊一一」 「陈惊澜!他该死啊,我恨他!他无辜,云哥和我小叔不无辜吗?!」 「我该不该恨他啊?」 「我恨谁啊?!」 「谁把他们还给我,我要云哥,我要我小叔……」 「我想死一一」 我摇着头,唇齿之间都是红色,问他:「陈惊澜,陈惊澜……我恐怕活不下去了….???..你要怎么办啊?」 他的眼睛被血丝占满,骇人得很。 「不许说这种话!」 「叶眷,你不许说这种话!」 色厉内荏,我这么想着。 他撤掉我嘴里的手指,崩溃地流泪,紧紧把我藏在怀里,似乎不肯让死亡的脚步找到我。 「求求你了,叶眷,我求求你,别丢下我。」 「你走了我也活不下去了。」 「你不能先放弃我,我求求你,我……」 陈惊澜环顾四周,嗓子里像是卡了碎玻璃,发出一声难听的、尖锐而古怪的嘶鸣。 「来人救救他吧,救救我……救救我……」 6 手术之后,我睡了三天。 原本麻药过去我就该睁开眼睛,但比苏醒更快到来的,是我咬紧的牙关和求死的本能。 陈惊澜签了字,用上了镇定剂,让我做了一个长久的梦。 多年之后,我终于逃离了血腥的梦魇,梦见了过去完整的陈抚云。 他坐在草地上,任由我枕着他的膝盖,笑靥如花,道:「乖宝,还记不记得怎么做长寿面?」 我说:「小叔从小就教过我,先放油煎鸡蛋,再加水加面,煮出来的汤会是奶白色的。」 像煮了一锅云糖。 陈抚云亲吻我的额头,夸奖道:「好棒。」 「如果不想吃饭,就暂时不吃吧。」他抚摸我的发丝,温柔得不像话,「好好睡一觉,梦里想想我和你吃过的美食,去探过的店。」 「重新找到吃饭的意义,再去吃你想吃的,好不好?」 我不吭声。 陈抚云理解我的固执,无条件支持我的一切,哪怕他只是梦里的虚影。 「乖宝,受委屈了。」 他仰望碧蓝的天空,从林梢飞过几只山雀。 「你不来找我,是很勇敢的孩子,你选择了比死亡更艰难的道路。」 我隔着水膜窥视他的眼睛,一双漂亮的茶色眼眸,波光潋滟,似水情深。 「小眷,带着我的愿望,活成你自己的样子,好不好?」 「天会亮起来的,我们也总会相见的。不过来找我的路上,希望你是雀跃的,带着欢喜,像那只与爱人见面的狐狸。」 陈抚云啊陈抚云,你说你这么诗意做什么呢。 「……我会等的。」 「你要记得来我梦里见我,云哥,你不能再吓我了。」 我开口的声音嘲哳难入耳,但是字字句句都透露着真挚。 陈抚云笑了笑,说:「当然。」 梦里的时间过得很慢,我似乎在其中陪他过完了幸福的一生。 从携手金碧辉煌的宴会厅,到稀松平常的晨起亲昵,到白发苍苍,一起跑到曾经的母校去假扮老师,吓唬新一批小学弟。 最后,两人一起躺进那个被花簇拥的地方,相视一笑,进入这世界新的轮回。 而后,我像片落叶,飘入了新的一片草地,见到了将我养大的小叔。 叶浔灿烂地笑着,狠狠地揉我的脑袋,道:「卷卷,你个小面点变成小棍子了啊。」 我拍他的手,脸颊鼓着,不想理他。 但眼睛却始终盯着叶浔的脸,能看多久是多久。 他也常常出现在我的梦里,与陈抚云一样,是被火光吞噬的孤魂,世间容他不得。 我总会想起他在被我父母托孤时单薄的身躯,一根竹子似的,劲立在风雨里。 这么多年,他为了养活我做了很多。 猫咖最初只是一家餐饮店,我趴在柜台上写过作业,来来往往的行人看我一个小不点在做高数题,都要竖起大拇指,说一句:「老板,你家小孩蛮厉害的诶。」 叶浔就从后厨探出个头,回一句那可不,骄傲地哈哈大笑。 再然后,我到平京上学,认识了陈抚云。 他也在电话那头告诉我,自己网恋认识了一个男孩子,过段时间一起见一面。 我们谁都没有想到,那顿约好的饭成了诀别。 叶浔对我上下其手,而后狠狠地把我搂进怀里,声音变得很闷。 「卷卷,我很爱你,你要记得。」 「世界上爱你的人有很多,不要把爱都锁在门外。」 我闭着眼睛,嗅他身上那股熟悉的皂香,点了点头,问他:「小叔,你为什么今天不去陈惊澜的梦里?」 他叹了一口气,温和道:「他比你先醒了。」 「阿澜在外面守了你很久,卷卷,快点好起来吧,替小叔看着他。」 陈惊澜,原来你一直清醒地站在人间吗? 叶浔最后摸了摸我的头,随后把我推回了惨白的现实中。 7 我醒来,一眼就看见了床边小憩的陈惊澜。 他下巴上冒出了青涩的胡茬,握紧我一只手,企图以此寻求安全感。 原本想让他多休息一会儿,他却是感知到了什么,猛地坐直了身子,对上我的眼睛。 「小眷。」 下一刻,他腾跃而起,掰开了我的嘴看舌头。 「没事,没事就好……没事就好。」 陈惊澜喃喃自语,仿佛丢了魂魄,大手摩挲着我的脸颊,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半晌。 我舌头还在疼,是被咬出来的伤口在撕扯。 张嘴徒徒啊了半天,又不肯说话了。 「没事,会有点疼,你舌头那缝了两针。」 「疼就不说了。」 他问我:「我等下喊医生过来给你看看,好不好?」 片刻,我微乎其微地摇了摇头。 陈惊澜看见了。 他小心地避开我的输液口,把额头搭在我掌心,是一种毫不掩饰的脆弱。 「好,你不想见就不见。」 「……医生说,你差点就醒不过来了。」 「小眷,别吓我,我现在胆子太小了,不禁吓。」 毫无反应。 陈惊澜又恐惧地捏开我的下巴,我没有再咬舌头。 只是看他的眼神带着死气,沉沉地窥不见底。 那几天,谢萍湘来过很多次。 他在病房唱独角戏,我见到他,朝他点个头,就算结束。 谢萍湘和我讲外面的天气,讲路上遇见的人,后面又胆战心惊地告诉我案件走到了哪,我抬着眼皮,疲惫地看他,不置一词。 他试图问我:「你还想跟我讲你的故事吗?」 回答他的依旧是沉默。 病房内好似只有他一个人,还有一具呼吸微弱、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。 我总能听见他和陈惊澜在走廊上压低的争吵。 陈惊澜像笼子里的困兽,拼命撕扯着大门,那是唯一能活下去的路。 谢萍湘说对不起,他救不了我。 「没事,没事。」陈惊澜狠狠抹了把脸,「他还活着就还有机会,总会好起来的。」 「我陪他等,他不说话就我来说。」 「萍湘,我就剩他一个念想了,你帮帮我,什么法子都行,多久我都坚持下去。」 谢萍湘再也说不出话了。 他该说什么? 说情绪是皮肉生长的养分,手术刀口久久不愈合还说明不了问题吗? 说人太虚弱了,就算已经不寻死,也会像一朵失去根系的花,慢慢腐败。 说或许都等不到想开的那一天,人就已经闭上眼去了。 最后,谢萍湘和他枯坐在门外的长椅上,苦等天明。 不过万幸我还是会听话,让吃药就吃药。 安眠药含在舌下,舌根苦得发麻,我一声不吭。 陈惊澜已经不拘泥于求医问药,时常顶着一身庙堂的香火味,在晨光熹微时给我带回一枚又一枚平安符。 他把这些东西穿成一条铜钱手串,挂在我细瘦的腕骨上。 他说:「一定能睡个好觉的。」 这些天,我确实睡得不错。 倒是还会经常做梦,不过都是些空白的世界,似乎连梦里,他们都不肯再来。 我有些遗憾。 其实我很少相信梦境,然而留着一点期望,会比在无望里挣扎好得多。 直到有一天,我又见到了他们。 陈抚云满脸心疼地看着我,笑着流出血泪,他问:「外面是不是出太阳了?」 「乖乖,你去晒晒太阳,不然要发霉了呀。」 身旁,叶浔一直背对我,就不让我看他,我着急地去扯他衣袖,却怎么都碰不到。 我惊醒了。 8 那天,正好是医生说我可以恢复正常饮食的日子。 我难得开了口,握着陈惊澜的手臂,用沙哑的嗓音告诉他:「我想吃饭。」 他高兴坏了,问:「那你想吃什么?」 我忽然想到那碗错过的生辰面,里面那两个漂亮的荷包蛋,微微焦边,金灿灿的,真是诱人啊。 「我要吃面。」 「就煮上次的鸡蛋面,要卧两个鸡蛋。」 陈惊澜连连点头,抱了我一下。 随后他抹了把脸,喊了人看顾我,自己跑回去煮了一碗面条。 却没想到,我不顾身上的刀口,自己爬下床借了人家的轮椅,从病房一路逃了出去。 他回来的时候,眼前猛地一黑。 他找谢萍湘,找护士,找保安,近乎决绝地沉默,终于在看见我的时候爆发。 「叶眷!」 我就静静地坐在院里的玉兰树下,阳光照着近乎雪白的肌肤。 闻言,我僵硬地回头看他。 「……陈惊澜,你回来了啊。」 陈惊澜三步并作两步,在我面前站定,他诘问我:「为什么偷跑出来?说话!」 我捏着衣角,不忍直视他那双眼睛。 「云哥和小叔生气了,他们让我出来晒太阳。」 「我很快就回去了。」 「够了!」他却大叫一声,两颗硕大的眼泪砸在我手心。 「叶眷。」 「你小叔说得没错,你倔得像头牛。」他死死瞪着我,指甲扎进肉里,「还需要我再告诉你吗?他们已经死了!」 「你宁愿听两个死人的话,都不肯听我的,我才是这世界活生生的人。」 他跪在我面前,小心翼翼地握住两个手指。 「你别对我这么残忍。」 「我和我哥长得那么像,我也已经给他当替身了,你就把我当成陈抚云行不行?」 「我真的不能再没有你,小眷。」 说实话,我们两个都不是爱哭的人。 这些年流的泪是亡人离开时淋的一场雨,积水成洼,满了又溢。 我顶着胸膛里陌生的震动,问他:「陈惊澜,你为什么要这么坚持把我留下来?」 「如果是因为小叔和你哥的遗愿,你不要怕,就算我真去见他们,我也不会告状的。」 他摇着头,近乎歇斯底里。 「不是……不是。」 「因为我爱你,我爱你啊!」 「求求你,施舍也好,同情也好,把你的魂分三分之一留给我行吗?」 「我害怕你走了,我就什么都没有了。」 原来这场哭泣,是独属于我的。 梦境是拖住人脚步的纤绳,爱才是换回人魂魄的砝码。 这种爱超脱爱情,是由心底产生的最思慕、最温柔、最真挚的感情。 手腕上的铜钱被阳光照得发烫,一股热乎乎的感觉从骨头的末端一路蔓延到心口。 在人群眼里,我们是苦难的一家人,用嚎啕控诉命运的不公。 温柔的风吹过来,藏在哭声里的绝望像钟声荡开,渐渐的,又没入沉寂。 「陈惊澜,你别哭。」 许久后,我这么轻声喊他,冰凉的手指抹去他眼角的热泪。 「你知道吗,手术那天,我梦见他们了。」 他抬起湿漉漉的眼睛,嘴角还在勉力朝我挤出笑容,他问我:「是吗,梦见了什么?」 我苍白的嘴角挂着放松的笑,说:「……梦见他们告诉我,让我们一起活下去。」 「小叔说他很爱我们,让我们记得。」 「云哥说,要我去找到吃饭的意义,等天亮了再去见他。他说,看在我的面子上,他以后不揍你了。」 「他们还说,不会再到梦里吓人了,我们终于可以晚上好好睡觉了。」 「陈惊澜,我突然,好想活着试试看。」 陈惊澜卸去身上压着的沉重,彻底跌坐在地上,捂着嘴,别过了脸。 他哽咽道:「好。」 活着,这真是一个漫长的难题啊。 要两具没有灵魂的枯骨活着,长出血肉,更是一件难之又难的事。 可是陈惊澜,我们就剩下彼此了,要活下去啊。 活着的人,才能有资格铭记。 那碗鸡蛋面还留在病房,装在保温桶里,还是热气腾腾的。 这么久了,食物进到胃里的感觉再次变回了满足。 吃过饭,我身上刀口被重新上药。 酒精擦过创伤,我第一次喊了一句:「疼。」 陈惊澜舌尖抵着上颚,当即喊医生放轻了动作,身上的幻痛久久不散。 医生走后,他把奶糖放在我的手心。 「给会喊疼的孩子的奖励。」 我后来问他:「你当时这么着急找我做什么?」 陈惊澜别扭了很久,才后怕道:「我们可是在桥上遇见的,你别忘了。」 他怕我会想不开。 怕再见到我是在天台的风里。 直到出院后许久,我才得知,这次吐血是因为胃内巨大溃疡破裂。 推进手术室的时候人已经休克,却还在源源不断地流血。 陈惊澜跪伏在手术室门外祈祷,曾经那些淡然的伪装都撕碎。 他太害怕被就此遗弃。 曾经在白新桥上,他和我一样都意图跌入水月镜花里爱人的怀抱。 然而,在此之后,我们不再是彼此爱人的替身,而是彼此在世间的羁绊。 春天来了。 9 清明雨落下地的时候,我已经走完了陈抚云与我曾经去过的所有店面。 曾经他带我吃过的每一道菜,都有了全新的意义。 就在那时,平京高速连环车祸案一审宣判,肇事者数罪并罚,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那天,陈惊澜独自回到了淮南。 我打不通他的电话,所幸从他电脑上看见了那张飞往淮南的机票,便连夜追了过去。 年龄的差距,是我们之间抹不平的疤痕。 他比我大,在爱人和哥哥离世之后,主动地承担了照顾我的责任。 「我也算你哥。」 陈惊澜总这么说。 不知道是在安慰我,告诉我身边还有亲人,还是在逼迫自己,要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。 他清醒地明白自己出了心理问题,为此,他去看医生,好好吃药,把所有的情绪往肚子里咽。 谢萍湘告诉我,他发现我厌食的时候,愧疚像座山,快要把他压垮。 陈惊澜那时候说:「我该怎么跟阿浔交代呢,我害怕。」 像个站在涨潮浅滩的无措孩子一样。 没有人告诉他怎么对待爱人的遗嗣,也没人告诉他替身是侮辱的词汇,他只是把我当成池水里的浮木,攥在心口。 回淮南老家后,我在小叔的房间见到了醉醺醺的陈惊澜。 他很少露出这副脆弱样子,死气在眉宇之间结痂,变成眼眶里的热泪。 看见我,陈惊澜愣神地睁着一双眼。 「阿浔,你来接我了吗?」 时过境迁,现在的我比曾经的他沉稳。 没有指责,没有崩溃,只是把他从地上拖起来,丢进了浴室。 等他吐过一场,洗漱完,也就明白我是谁了。 我和他躺在小叔的床上,看头顶的纱帐,上面挂了很多星星。 星星上的荧光剂居然还没有失效,黄闪闪地打转。 「这是小叔当初挂上去的。」 陈惊澜评价:「居然不是你。」 「我父母死后很长一段时间,都不敢一个人睡,甚至他陪着我也时常噩梦缠身。」 「小叔只花了两块钱,买了一批废胶板,和我一起涂上了荧光剂,然后挂在这上面。」 「我每晚都从头数到尾,两遍之后就能睡着。」 我的话很平静,伴着窗外愈发响亮的塘蛙鸣叫,还有床脚点燃的蚊香味道。 陈惊澜扭头凝视我,好久好久,他终于开了口,带着几分祈求的意味。 「叶眷,你可以给我讲个睡前故事吗?」 我利落地答应了:「你想听什么?」 「阿浔说,他给你讲过很多故事,你可以讲一个给我吗?我今晚真的很想他。」 有些老人常说深奥,思念的最高境界是承认自己的思念。 我总算是参悟了一点意思。 「那跟你讲小王子。」我翻身到床头,点亮小夜灯,摸到那本卷边的童话书。 「小王子和狐狸说再见,狐狸把自己的秘密当做礼物告诉他。」 「它很简单: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。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。」 陈惊澜仰躺着,变成一滩腐朽的泥。 在我讲完故事之后,他扯住我的袖子:「我们要去见见他们吧,今年。」 清明节呢,要是又没看见我们,他们会不会难过。 我应了一声。 10 他们俩的墓地坐落在平京郊外公墓,一片向阳的山坡上。 从淮南回来的第二天,我和陈惊澜就收拾东西,带上了报纸和酒,还有几吊纸钱。 报纸和纸钱都烧在带水的奠桶里,最后都变成肥料,倒进墓碑前的花坛里。 想不到再见陈抚云和小叔时,我竟然没有流泪。 年复年的哀伤逐渐变做沉疴,沉甸甸地压在心上,变成自己的一部分。 「小叔,云哥,我们来得有点晚。」 「你们别怪。」 「之前总觉得是我们害死了你们,一直不敢来,现在总算找到理由逼自己来一趟。」 「这些天,我们挺迷茫的,恨的人自首,说他也有难言之隐,如今又判了刑。」 「我们好像没有什么能支撑着的东西了。」 「不过还好,我们俩背靠背,也能活得好好的。」 叶浔和陈抚云的笑脸永恒地刻在碑上,我眷恋地看了又看,抚摸冰冷的容颜。 「只是,我真的好想你们。」 说出想念,像是美人鱼刚上岸的第一步,痛彻心扉。 陈惊澜握紧我的手,静静听我说完,才朝他们扯了扯嘴角。 「哥,阿浔,有什么话记得多来梦里见。」 「我会照顾好小眷,别来揍我。」 话说得很短,意思却已经足够。陈惊澜的思念从不比我少。 山风吹下来的时候,我们正往外走。手术后没几个月,我动作剧烈一点就要犯头晕。 陈惊澜十分习惯地把我背起来,这次他说:「重了点。」 「是吗。」 他嗯道:「没瘦得那么硌手了。白骨精化人形,挺好。」 我又敲他,他没吭声。 下了山道长阶,他忽然问我:「你辞职了,以后想做什么?」 是在漫游旧路的时候做的决定,我盯着他头顶的发旋,是飓风的样子。 「钱已经赚够了,找点有意思的事做。」我说,「最近想写点东西,然后和云哥的随笔一起发表。」 陈惊澜做过这种事,甚至在一年前,就已经以我们四个人的名义,成立了一个动物保护协会,还有慈善基金会。 我醒悟得晚,还倔强,喜欢钻牛角尖。 终于出了屋子,又不会走路了。 陈惊澜夸我:「你写作文的文笔一直都好,想写就写,要帮忙记得告诉我。」 我扯他的脸,疑惑:「你不是陈惊澜。」 「谁夺舍了你?」 「陈惊澜估计只会说我破笔杆子认真写也是乱涂一通。」 他咬牙,狞笑一声:「我看这几个月是把你养得皮痒了。」 我才讨好地认错:「好了好了,去吃饭吧。」 11 四个月后,我写的《替他》发表。 新书刚出没什么人看,不知道是哪个剪辑博主用了我的句子,在某一天突然就火了。 很多人说:「替身原来还有这一种解读方式吗?」 底下的评论愈演愈烈。 我赶紧登陆社交平台准备解释,却见已经有人认真回答了这个问题。 他说:【替身本就不是贬义词,有些时候,我们就需要这么一样事物,像块万能布一样缝补内心的空缺。】 【错的不是替身本身,是赋予这个词意义的人。】 这个网友叫陈水水,我一眼就认出来了,他是陈惊澜。 确实有人骂我不该大肆宣扬同性,但只占少部分,更多的人在说我不该把基调写得这么悲伤,弄得人泪眼婆娑。 我只说:「本书写的都是真实故事。」 人们感受到的痛苦,是我和陈惊澜经历过的万分之一。 彼时,我被公司返聘,投入旧时代纪念馆的设计,陈惊澜也已经停了药,忙着公司上市的事情。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一面发展。 不过有些时候,心里还是会异常想念他们。 书火起来之后,我和陈惊澜每晚的故事就变成了读书评和同人文。 有时候读得又哭又笑,像两个吃到怪味豆的傻子。 要不说书籍是一锅大杂烩呢,读者会从原著的每句话里找到不同的滋味。 有一天,高中同学兼读者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:「你们会怎么定义这份感情?」 我推推陈惊澜,他睡意朦胧地抬起脸,往手机上扫了一眼。 随后又倒回床上,闷声道:「就是爱啊。」 「爱情是爱,友情是爱,亲情也是爱,爱比这些都宽广。」 我笑了两声,他呼吸已经变得平稳,显然是睡过去了。 思虑再三,我这么写道:「我和他,是爱人遗留在世间的两件遗物,爱把我们拴在一起,成为一家人,我们由此活着。」 所以,日子啊,岁月啊,就这样缓缓地流淌下去吧。 正文完。 番外一:陈惊澜的日常 1 叶眷挺好养的,就是很爱挑食,也不知道叶浔当初怎么养出来的肉。 做完手术之后,叶眷的胃变得更不好,偏偏又排斥吃药。 他试过很多种方法,最后得出结论:把陈抚云的照片往脸上一贴,当个不说话只递东西的木头,往往最有效。 但其实,是照片盖住了叶眷的笑容,叶眷笑得没话说了,才捏起药丸和水吞掉。 2 除此之外,陈惊澜发觉叶眷有些时候真的很固执。 那年陈抚云买了一个吹风机,叶眷死活不换新,直到被磨出的线路电到手,才肯放弃使用。 陈惊澜一边骂他是个倔驴,一边买了新的,把旧的装进展示盒里,放在橱柜里最显眼的位置。 叶眷瘪着嘴,嘟囔了一句:「谢谢。」 陈惊澜又觉得,叶眷毕竟比他小两岁,还是孩子,就让让他吧。 于是,下一次又接着被气得半死。 3 睡在一起这个话题,两个人其实都觉得无所谓。 他们没什么很强的欲望,大抵都跟着爱人埋进地里了。 不过确实也会有尴尬的时候。 大多时候是叶眷,说起来反差感很强,不过毕竟年轻,这种事可以理解。 陈惊澜有一次撞破了现场,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,枕头和书本混杂着手机就把他打出了门外。 事后,陈惊澜还反过来安慰叶眷:「没什么大不了的。」 「需要我帮忙也可以说。」 这个帮忙,指的是洗衣服和洗被子。 但他当时没说清楚,挨了叶眷两脚,老实了。 4 挡桌角的习惯,确实是从那晚吵架开始养成的。 叶眷磕伤的第二天,额角肿起来老大一个包,看得人揪心。 叶眷说自己很能忍疼,也确实是,要不然后来胃出血手术后敢咬舌头呢。 回到正题,陈惊澜弄伤叶眷的第二天,在梦里被陈抚云和叶浔混合双打。 从此之后,家里的每个边角都被包上软边。 至于出门在外,陈惊澜的手永远会护着叶眷即将撞上的地方。 这一点,像极了陈抚云。 5 陈惊澜守了叶眷四十年,叶眷身体败坏得太?ū??厉害,率先去见了爱人。 空荡荡的屋子里多了一尊牌位。 他也老了,总喃喃自语:「小眷,你怎么比我跑得快呢?」 两件遗物,现在变成三件。 他一个人是三个人的遗物。 交代完身后事之后,陈惊澜捐掉了所有的财产,把《替他》的版权转赠给谢萍湘。 而后,他吃完了最后一碗长寿鸡蛋面,而后平静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 三尺白绫,一生所思。 番外二:梦与人间 he 和叶浔约好见面的酒楼,我迫不及待地提前下班,带着欣喜和几分焦急,一路奔跑过去。 傍晚的悬日是紫色调的,照得人一张脸金澄澄。 叶浔倚在门口,朝我张开双手。 我接下这个拥抱,撒娇一般喊了两句:「小叔,小叔你香香的。」 他笑着把我推开了,嫌弃道:「走开啊,别把汗往我身上拱。」 我和他打闹几句,陈抚云先到了。 他穿着大衣,身量颀长。 关键一张脸长得俊,鼻梁上挂着一副金丝眼镜,看得人心痒痒。 陈抚云和我接吻的时候,像是一只老狐狸,要我把他的眼镜摘下来。 然后像是掠夺般,吮吻我的唇。 我越想越歪,陈抚云似乎看出点端倪,揽着我的腰,轻轻拍了拍。 「您好,我是陈抚云,小眷的男朋友。」 叶浔从他下车就在打量这个男人,尽管看着就是个老狐狸,但行为举止发乎情止乎礼,无可指摘。 他伸出手和对方交握,道:「你好, 我是叶浔,他小叔。」 两个人开始闲聊, 从我的喜好生活习惯, 到之后的工作计划。 我听得脑袋发晕,眼看已经等了许久, 便先扯着他们两个进酒楼包厢, 吃上茶点慢慢谈。 又过了近二十分钟, 我吃完最后一盘桃酥,正准备叫服务员。 一个熟悉的身影就一边喊着抱歉,???? 一边走进了包厢,和三个人面面相觑。 说实话,我都替他尴尬。 陈惊澜看见自己的哥哥在包厢里,还有点意外, 觉得自己是走错了, 立马又一边抱歉一边出门。 第二次走进来的时候, 陈惊澜才愿意相信,叶浔所说的侄子男朋友, 就是自家的大哥。 陈抚云见他这副懒散态度,额头青筋直冒,像是要揍他。 陈惊澜立即把皮衣脱掉,端正无比地坐着,试图转移话题:「我们要不,自我介绍一下?」 我看得好笑, 说:「如果没记错, 我们是同班同学吧。这里的所有人,你不认识谁?」 「哈哈, 我的意思是, 我可能有点汗流浃背了。」 他擦擦额头的汗水, 不敢再说话。 除却插曲,这顿饭吃得还不错。 酒足饭饱之际, 陈惊澜跟脑子开窍了似的, 蓦然问出一个问题:「等下, 你是我大哥的男朋友, 又是我男朋友的侄子,我们俩到底怎么称呼?」 我啊了一声, 脑子忽然空了, 大脑皮层舒展了, 仿佛漫步在挪威的森林。 「对哦。」 我望向陈抚云,凑过去窝进他怀里,问他:「我和陈惊澜怎么称呼啊,哥哥?」 陈抚云似乎也很意外, 陈惊澜难得有智商。 「平时舍弃称呼,叫名字就行。」 「以后去哪边走亲戚,就按哪边的来, 怎么样?」 我夸他:「你好聪明,啵啵。」 陈抚云顺从地啄吻我, 眼神是化开的一池春水。 另一边,叶浔也被陈惊澜叼住了唇,交换绵长的呼吸和心跳。